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5875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13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58754號債權人三建鋼鋁門窗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成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請具體載明債務人係於何時與債權人簽訂承攬契
約?承攬期間係自何時起至何時止?債權人係於何時修繕完成?中華民國96年12月13日
民事庭法官吳爭奇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2月13日
書記官古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