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33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3389號原告 盧義月 訴訟代理人 王銘助 律師複代理人 蔡碩毅 被告 江蒼松
江瑞發 江秉翰 蔡惠真 江仁凱 江仁煌 江啓三 林 胡金英 江錦鵬 劉承勲 江美珍 黃顯揚 黃秀敏 李岱威 李政忠 張妙如 莊 黃牡丹 林蘭香 李文偉 林秀貞 林秀霞 林秀婉 林秀緞 張芸禎 陳雅惠 陳韡方 陳雅琳 上15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柳正村 律師被告 詹惠媗
陳素琴 賴閨燦 張崇欣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林美芳 被告 張羽承
王金花 上2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孟君 被告江 莊錦鳳
江佩怡 王家德 王秋雅 王雅炫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王家德被告 江珮慈
江洽枸 陳藝德 廖虔斌 (即 莊文昌 之承當訴訟人) 廖大森 (即莊文昌之承當訴訟人) 周孝軒 受告知訴訟人 陳朝琴
施吟妮 林佑珊 莊其益 (即莊黃牡丹之受託人)臺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王炎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1月24日所為之判決,其原本及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文原判決原本及正本之附表應更正為本裁定之附表所示。
理由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
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判決之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8年7月1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王怡菁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8年7月10日
書記官陳綉燕附表:
┌─────────────────────────────────────────────────────────────┬──────┐│臺中市○○區○○段626、626-1、626-2、626-3、626-4、610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應有部分比例│訴訟費用負擔│├─┬────┬─────┬────────┬───────┬───────┬───────┬───────┬───────┤之比例││編│共有人│地號│626│626-1│626-2│626-3│626-4│610│(即各共有人││號│姓名├─────┼────────┼───────┼───────┼───────┼───────┼───────┤依應有部分比││││面積(平方│4691│82│703│565│615│150│例應分得土地││││公尺)│││││││面積占全部土│││││││││││地總面積之比│││││││││││例)│├─┼────┼─────┼────────┼───────┼───────┼───────┼───────┼───────┼──────┤│1│江美珍│應有部分│89852/0000000│89852/0000000│89852/0000000│89852/0000000│89852/0000000│5/1000│880/10000│├─┼────┼─────┼────────┼───────┼───────┼───────┼───────┼───────┼──────┤│2│廖虔斌│應有部分│2/48│2/48│2/48│2/48│2/48│2/48│417/10000│├─┼────┼─────┼────────┼───────┼───────┼───────┼───────┼───────┼──────┤│3│廖大森│應有部分│2/48│2/48│2/48│2/48│2/48│2/48│417/10000│├─┼────┼─────┼────────┼───────┼───────┼───────┼───────┼───────┼──────┤│4│江仁煌│應有部分│213293/0000000│213293/0000000│213293/0000000│213293/0000000│213293/0000000│21/384│360/10000│├─┼────┼─────┼────────┼───────┼───────┼───────┼───────┼───────┼──────┤│5│ 江莊錦鳳 │應有部分│26674/0000000│26674/0000000│26674/0000000│26674/0000000│26674/0000000│245/1000│315/10000│├─┼────┼─────┼────────┼───────┼───────┼───────┼───────┼───────┼──────┤│6│江佩怡│應有部分│22528/0000000│22528/0000000│22528/0000000│22528/0000000│22528/0000000│0│220/10000│├─┼────┼─────┼────────┼───────┼───────┼───────┼───────┼───────┼──────┤│7│江珮慈│應有部分│22528/0000000│22528/0000000│22528/0000000│22528/0000000│22528/0000000│0│220/10000│├─┼────┼─────┼────────┼───────┼───────┼───────┼───────┼───────┼──────┤│8│江蒼松│應有部分│1/72│1/72│1/72│1/72│1/72│1/72│139/10000│├─┼────┼─────┼────────┼───────┼───────┼───────┼───────┼───────┼──────┤│9│王家德│應有部分│13517/0000000│13517/0000000│13517/0000000│13517/0000000│13517/0000000│0│132/10000│├─┼────┼─────┼────────┼───────┼───────┼───────┼───────┼───────┼──────┤│10│黃顯揚│應有部分│30009/0000000│46815/0000000│30009/0000000│46815/0000000│30009/0000000│300/10000│316/10000│├─┼────┼─────┼────────┼───────┼───────┼───────┼───────┼───────┼──────┤│11│王金花│應有部分│0000000/00000000│102683/0000000│31748/0000000│31748/0000000│31748/0000000│0│386/10000│├─┼────┼─────┼────────┼───────┼───────┼───────┼───────┼───────┼──────┤│12│張羽承│應有部分│0000000/00000000│1/72│1/36│1/36│1/36│76/2304│391/10000│├─┼────┼─────┼────────┼───────┼───────┼───────┼───────┼───────┼──────┤│13│張崇欣│應有部分│169/4800│3/48│3/48│3/48│3/48│0│423/10000│├─┼────┼─────┼────────┼───────┼───────┼───────┼───────┼───────┼──────┤│14│蔡惠真│應有部分│3/40│3/40│3/40│3/40│3/40│3/40│750/10000│├─┼────┼─────┼────────┼───────┼───────┼───────┼───────┼───────┼──────┤│15│陳藝德│應有部分│16806/0000000│0│16806/0000000│0│16806/0000000│0│148/10000│├─┼────┼─────┼────────┼───────┼───────┼───────┼───────┼───────┼──────┤│16│黃秀敏│應有部分│30036/0000000│30036/0000000│30036/0000000│30036/0000000│30036/0000000│300/10000│300/10000│├─┼────┼─────┼────────┼───────┼───────┼───────┼───────┼───────┼──────┤│17│李岱威│應有部分│22518/0000000│22518/0000000│22518/0000000│22518/0000000│22518/0000000│225/10000│225/10000│├─┼────┼─────┼────────┼───────┼───────┼───────┼───────┼───────┼──────┤│18│李政忠│應有部分│41603/0000000│41603/0000000│41603/0000000│41603/0000000│41603/0000000│266/14400│185/10000│├─┼────┼─────┼────────┼───────┼───────┼───────┼───────┼───────┼──────┤│19│張妙如│應有部分│15009/0000000│15009/0000000│15009/0000000│15009/0000000│15009/0000000│150/10000│150/10000│├─┼────┼─────┼────────┼───────┼───────┼───────┼───────┼───────┼──────┤│20│莊其益│應有部分│1500/100000│1500/100000│1500/100000│1500/100000│1500/100000│1500/100000│150/10000│││(委託人│││││││││││:莊黃牡│││││││││││丹)│││││││││├─┼────┼─────┼────────┼───────┼───────┼───────┼───────┼───────┼──────┤│21│林蘭香│應有部分│1500/100000│1500/100000│1500/100000│1500/100000│1500/100000│1500/100000│150/10000│├─┼────┼─────┼────────┼───────┼───────┼───────┼───────┼───────┼──────┤│22│李文偉│應有部分│266/14400│266/14400│266/14400│266/14400│266/14400│266/14400│185/10000│├─┼────┼─────┼────────┼───────┼───────┼───────┼───────┼───────┼──────┤│23│林秀貞│應有部分│1200/100000│1200/100000│1200/100000│1200/100000│1200/100000│1200/100000│120/10000│├─┼────┼─────┼────────┼───────┼───────┼───────┼───────┼───────┼──────┤│24│林秀霞│應有部分│1200/100000│1200/100000│1200/100000│1200/100000│1200/100000│1200/100000│120/10000│├─┼────┼─────┼────────┼───────┼───────┼───────┼───────┼───────┼──────┤│25│林秀婉│應有部分│1200/100000│1200/100000│1200/100000│1200/100000│1200/100000│1200/100000│120/10000│├─┼────┼─────┼────────┼───────┼───────┼───────┼───────┼───────┼──────┤│26│林秀緞│應有部分│900/100000│900/100000│900/100000│900/100000│900/100000│900/100000│90/10000│├─┼────┼─────┼────────┼───────┼───────┼───────┼───────┼───────┼──────┤│27│張芸禎│應有部分│208/14400│208/14400│208/14400│208/14400│208/14400│208/14400│144/10000│├─┼────┼─────┼────────┼───────┼───────┼───────┼───────┼───────┼──────┤│28│陳雅惠│應有部分│158/14400│158/14400│158/14400│158/14400│158/14400│158/14400│110/10000│├─┼────┼─────┼────────┼───────┼───────┼───────┼───────┼───────┼──────┤│29│陳韡方│應有部分│79/14400│79/14400│79/14400│79/14400│79/14400│79/14400│56/10000│├─┼────┼─────┼────────┼───────┼───────┼───────┼───────┼───────┼──────┤│30│陳雅琳│應有部分│79/14400│79/14400│79/14400│79/14400│79/14400│79/14400│56/10000│├─┼────┼─────┼────────┼───────┼───────┼───────┼───────┼───────┼──────┤│31│陳素琴│應有部分│3/40│3/40│3/40│3/40│3/40│3/40│750/10000│├─┼────┼─────┼────────┼───────┼───────┼───────┼───────┼───────┼──────┤│32│江仁凱│應有部分│125795/0000000│125795/0000000│125795/0000000│125795/0000000│125795/0000000│21/384│217/10000│├─┼────┼─────┼────────┼───────┼───────┼───────┼───────┼───────┼──────┤│33│江秉翰│應有部分│6/288│6/288│6/288│6/288│6/288│6/288│208/10000│├─┼────┼─────┼────────┼───────┼───────┼───────┼───────┼───────┼──────┤│34│詹惠媗│應有部分│1/48│1/48│1/48│1/48│1/48│1/48│208/10000│├─┼────┼─────┼────────┼───────┼───────┼───────┼───────┼───────┼──────┤│35│王秋雅│應有部分│13517/0000000│13517/0000000│13517/0000000│13517/0000000│13517/0000000│0│132/10000│├─┼────┼─────┼────────┼───────┼───────┼───────┼───────┼───────┼──────┤│36│王雅炫│應有部分│13517/0000000│13517/0000000│13517/0000000│13517/0000000│13517/0000000│0│132/10000│├─┼────┼─────┼────────┼───────┼───────┼───────┼───────┼───────┼──────┤│37│江瑞發│應有部分│3/288│3/288│3/288│3/288│3/288│3/288│104/10000│├─┼────┼─────┼────────┼───────┼───────┼───────┼───────┼───────┼──────┤│38│江啓三│應有部分│1/96│1/96│1/96│1/96│1/96│0│102/10000│├─┼────┼─────┼────────┼───────┼───────┼───────┼───────┼───────┼──────┤│39│林胡金英│應有部分│1/96│1/96│1/96│1/96│1/96│0│102/10000│├─┼────┼─────┼────────┼───────┼───────┼───────┼───────┼───────┼──────┤│40│江錦鵬│應有部分│3/288│3/288│3/288│3/288│3/288│3/288│104/10000│├─┼────┼─────┼────────┼───────┼───────┼───────┼───────┼───────┼──────┤│41│賴閨燦│應有部分│1/96│1/96│1/96│1/96│1/96│1/96│104/10000│├─┼────┼─────┼────────┼───────┼───────┼───────┼───────┼───────┼──────┤│42│劉承勲│應有部分│1/192│1/192│1/192│1/192│1/192│1/192│52/10000│├─┼────┼─────┼────────┼───────┼───────┼───────┼───────┼───────┼──────┤│43│盧義月│應有部分│1/192│1/192│1/192│1/192│1/192│1/192│52/10000│├─┼────┼─────┼────────┼───────┼───────┼───────┼───────┼───────┼──────┤│44│周孝軒│應有部分│1/192│1/192│1/192│1/192│1/192│0│51/10000│├─┼────┼─────┼────────┼───────┼───────┼───────┼───────┼───────┼──────┤│45│江洽枸│應有部分│0│0│0│0│0│6/192│7/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