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嘉小字第706號
原 告 冠中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法定代理人 吳宗達
訴訟代理人 張甘穎
被 告 陳秉緯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12月11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萬壹仟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二
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五之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被告前委託原告向日本、德國及中國大陸等
國辦理專利案件,並委託原告代為支付繳納專利年費及維持
費用。被告陸續委託原告代繳附表所示委辦專利案之年費及
維持費,但其卻未將上開費用支付原告,被告共積欠原告新
臺幣(下同)61,000元,且屢經催討,均拒不給付。 爰依 委
任契約關係,請求被告如數給付。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
示。
二、被告則以:伊不否認曾委請原告代繳專利費用,然原告從未
列出明細,致被告無法針對原告請款對帳核實。被告並非推
遲或惡意拒繳,實因原告無法提供統一收費標準,致被告以
為有巧立名目,隨意收款之疑慮。倘原告能提供完整證明及
相關說明以釐清被告之疑慮,被告願繳納款項等語,資為抗
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一)按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
方允為處理之契約;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支出之必要
費用,委任人應償還之,並付自支出時起之利息。民法第
528條及第546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當事人互相表示意
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民法第
153條亦定有明文。又委任契約之成立要件,民法並無要
式之特別規定,是依前揭規定,僅須當事人意思合致即成
立,縱未簽訂委任書面文件,亦不影響委任契約之成立。
(二)原告主張其於代繳如附表所示之項目前,均曾列明該項目
及所需費用寄發通知函與被告,徵詢被告是否同意原告代
辦並代繳費用,業據原告提出附表所示項目年費、維持費
繳納通知函、對話紀錄在卷為憑(見本院卷第51至63頁)
,且為被告所不爭執,足見原告於代辦如附表所示之專利
事務及代繳相關費用前,均曾發函告知所需總金額,並經
被告同意後始代為辦理並代墊費用。又原告寄與被告之繳
交費用通知函,已明白標示費用金額,被告於接獲費用繳
交通知函或洽詢原告費用後,未爭執代辦費用過高,反委
請被告先行代為辦理並代墊費用,堪認被告係同意原告主
張之費用始委請原告代為辦理,故認兩造間就被告支付報
酬委任原告辦理專利事務並代墊費用,已相互意思表示合
致,依前揭民法第153條規定,委任契約即已成立生效,
被告自應依約給付附表所示款項,尚不得於事後,再以原
告未詳列每一項目之費用明細為由,拒絕給付款項。又原
告已為被告代辦如附表所示之專利事務並代繳費用等情,
亦為被告所不爭執,故原告依委任契約關係,請求被告給
付積欠之代墊及代辦費用61,000元,即屬有據。
(三)綜上,兩造間就由被告委託原告代辦並代為繳納附表所示
費用,已達成合意,原告復依約為被告代辦專利事務並代
墊費用,則原告依委任契約法律關係關係,請求原告給付
附表所示之61,000元,洵屬有據。
四、從而,原告本於委任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61,000
元,及自106年8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核與判決結果
無影響,爰不逐一論述,併此敘明。
六、本件係小額程序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
之20規定,應職權宣告假執行。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官吳芙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嘉義市○○路○○○○○
號)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
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
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
審裁判費。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判決之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之理由,不
得為之。且上訴狀內應記載表明㈠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
內容。㈡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者。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
書記官李佳惠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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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案件名稱│費用(新臺幣│未收費用(新│
│││)│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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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新型年費4至4年捲軸式冷光│17,000│15,500│
││警示三角架│││
├───┼──────────────┼──────┼──────┤
│2│德國新型第一次維持費捲軸式冷│20,000│20,000│
││光警示三角架│││
├───┼──────────────┼──────┼──────┤
│3│大陸新型年費5至5年捲軸式冷光│8,500│8,500│
││警示三角架│││
├───┼──────────────┼──────┼──────┤
│4│日本新型年費5至5年捲軸式冷光│17,000│17,000│
││警示三角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