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5年苗簡字第62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05年度苗簡字第625號原告 傅旭弘 訴訟代理人 苗繼業 律師被告青沐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月蘭 被告 賴宥翔
賴禹媗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6年3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青沐有限公司、賴宥翔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300萬元,及被告青沐有限公司自民國105年11月14日起、被告賴宥翔自民國
106年2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被告青沐有限公司、賴禹媗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50萬元,及被告青沐有限公司自民國105年11月14日起、被告賴禹媗自民國10
6年2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均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被告青沐有限公司之實際經營者為被告賴宥翔,登記負責人為被告賴宥翔之母即訴外人李月蘭,被告賴禹媗為被告賴宥翔之配偶。被告賴宥翔以其實際經營之被告青沐有限公司需錢周轉為由,開立如附表所示之四紙支票(下稱系爭四紙支票)向原告借錢,總計新臺幣(下同)350萬元,並分別由被告賴宥翔、賴禹媗背書。詎系爭四紙支票屆期因存款不足而遭退票,爰依據票據法律關係提起本訴等語。並聲明:被告青沐有限公司及被告賴宥翔應連帶給付原告30
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被告青沐公司及被告賴禹媗應連帶給付原告5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查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支票及退票理由單為證,而被告經本院合法送達,其未到庭或提出任何答辯或證據供本院斟酌,堪信原告之上開主張為真實。本件原告持有被告青沐有限公司簽發,分別由被告賴宥翔、賴禹媗為背書人之系爭四紙之票,依下述法條規定,被告自應依票上所載文義連帶負責。
四、應適用之法條﹕
(一)票據法第5條第1項﹕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
(二)票據法第29條第1項前段﹕發票人應照匯票文義擔保承兌及付款。
(三)票據法第39條﹕第29條之規定,於背書人準用之。
(四)第96條第1項、2項﹕發票人、承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於執票人連帶負責。執票人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後,對於前項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
(五)票據法第133條﹕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
(六)票據法第144條﹕第二章(匯票)第二節關於背書之規定(包括第39條);第二章第九節關於追索權之規定(包括第96條);均於支票準用之。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據票據之法律關係,訴請(一)被告青沐有限公司、賴宥翔應連帶給付原告300萬元,及被告青沐有限公司自民國(下同)105年11月14日(參見本院卷第22頁,於105年11月3日對被告青沐有限公司寄存送達起訴狀繕本)起、被告賴宥翔自106年2月5日(參見本院卷第58頁,於106年1月25日對被告賴宥翔之變更後之上址為寄存送達)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二)被告青沐有限公司、賴禹媗應連帶給付原告50萬元,及被告青沐有限公司自105年11月14日起、被告賴禹媗自106年
2月5日(參見本院卷第60頁,於106年1月25日對被告賴宥翔之變更後之上址為寄存送達)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六、本件係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民事訴訟法第
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華民國106年3月20日
苗栗簡易庭法官戴嘉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簡慶仁中華民國106年3月20日附表:
┌──┬─────┬──────┬──────┬──────┬───┐│編號│支票號碼│票面金額│發票日│發票人│背書人││││(新臺幣)│(民國)│││├──┼─────┼──────┼──────┼──────┼───┤│1│AC0000000│200萬元│105年7月8日│青沐有限公司│賴宥翔│├──┼─────┼──────┼──────┼──────┼───┤│2│AF0000000│50萬元│105年7月8日│青沐有限公司│賴禹媗│├──┼─────┼──────┼──────┼──────┼───┤│3│AF0000000│50萬元│105年7月29日│青沐有限公司│賴宥翔│├──┼─────┼──────┼──────┼──────┼───┤│4│ZF0000000│50萬元│105年10月5日│青沐有限公司│賴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