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侵訴字第2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9月06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侵訴字第29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0000000000B(真實姓名年籍詳卷)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9月6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廖健男
法官李昇蓉法官陳斐琪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育錚中華民國10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