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475號民事調解筆錄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475號

聲請人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榮崇

代理人 魏至平

相對人 單浩倫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47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下午2時57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羅紫庭

書記官江柏翰

通譯池冠儒

調解委員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黃征雄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魏至平

相對人單浩倫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40,000元。

二、給付方法:相對人願於民國114年4月20日起至115年1月20日止,按月於每月20日各給付4,000元。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魏至平

相對人單浩倫

調解委員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黃征雄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江柏翰

法官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

書記官江柏翰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