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475號民事調解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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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475號
聲請人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榮崇
代理人 魏至平
相對人 單浩倫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47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下午2時57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羅紫庭
書記官江柏翰
通譯池冠儒
調解委員朱燕文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魏至平
相對人單浩倫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40,000元。
二、給付方法:相對人願於民國114年4月20日起至115年1月20日止,按月於每月20日各給付4,000元。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魏至平
相對人單浩倫
調解委員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黃征雄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江柏翰
法官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
書記官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