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易字第34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易字第3432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
樓甲○○上列被告等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
法官丁智慧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淑華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易字第34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易字第3432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
樓甲○○上列被告等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
法官丁智慧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淑華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