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38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3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8月26日

裁判案由:給付損害賠償金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八四號
原告開億休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 李青龍 律師被告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設台北市○○○路○段○○○號七樓訴訟代理人戊○○
丁○○住台北市○○○路○○○巷○○○弄被告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設台北市○○路○○○號九樓訴訟代理人乙○○被告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設台北市○○○路○○○巷○○○弄訴訟代理人己○○右三人
參加人維颯實業有限公司住台北市○○區○○路○○○巷二六法定代理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損害賠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楊佳祥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B法院書記官黃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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