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6年訴字第117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3月06日
裁判案由: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六年度訴字第一一七六號
原告辛○○訴訟代理人 吳顯忠 律師被告丙○○住台中
庚○○○住台甲○○住台中己○○住大甲乙○○住台中丁○○住台中戊○○住台中右四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蘇顯騰 律師複代理人 高進棖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日上午十時五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六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張國華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六日~B法院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