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交附民字第6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交附民字第695號原告 郭崇倫 被告 侯瑋婷 上列被告侯瑋婷因過失傷害案件(100年度交易字第1266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林淑婷
法官陳昭筠法官饒金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雅琪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