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司催字第12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08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催字第1246號聲請人 莊佰欽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查聲請人提出之書狀為「民事聲請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狀」,請重新提出「民事聲請公示催告狀」。(第二次補正)中華民國112年8月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黃菀茹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司催字第12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08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催字第1246號聲請人 莊佰欽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查聲請人提出之書狀為「民事聲請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狀」,請重新提出「民事聲請公示催告狀」。(第二次補正)中華民國112年8月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黃菀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