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司催字第4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02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催字第43號聲請人立業服裝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晉緯 上列聲請人立業服裝有限公司因與間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立業服裝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副本一件(請檢送「副本」,非影本)。
中華民國112年3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陳怡珍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司催字第4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02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催字第43號聲請人立業服裝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晉緯 上列聲請人立業服裝有限公司因與間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立業服裝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副本一件(請檢送「副本」,非影本)。
中華民國112年3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