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交簡字第1461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交簡字第146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9年度交簡字第1461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淑眉選任辯護人許啟龍律師
張雅蘋律師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9年度調偵字第189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王淑眉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暨應適用法條,除案由「傷害」,更正為「過失傷害」;犯罪事實欄一第2行「往新莊方向行駛」,更正為「往林口方向行駛」;第6、7、10行「重型機車」、「機車」,均更正為「普通重型機車」;證據並所犯法條欄一第4至5行「現場及行車紀錄器光碟暨拍攝內容照片」,補充為「現場及行車紀錄器光碟暨拍攝內容照片21張」外,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爰依刑法第57條規定,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駕駛自用小客車行駛於市區道路,疏未注意車輛四周狀況,為超越前方由 李韋成 所騎乘之車號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貿然向左跨越分向限制線逆向行駛,而導致此次車禍發生,其違背注意義務之過失非輕而屬嚴重程度,行為所造成告訴人之傷害及痛苦程度非輕,前經調委會調解多次,未能達成共識而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調)解之過程,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以及其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
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284條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9年9月28日
刑事第二十六庭法官黎錦福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羅采蘋中華民國109年9月28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9年度調偵字第1894號被告王淑眉女37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新北市○○區○○路00號5樓居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9
樓之3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王淑眉於民國108年11月7日18時11分許,駕駛車號000-0000號自小客車,沿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往新莊方向行駛,於行經新北市○○區○○路○段00號前,原應注意在上址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而依當時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為超越前方由李韋成所騎乘之車號000-0000號重型機車,向左跨越分向限制線逆向行駛時,其右後側保險桿不慎擦撞李韋成所騎乘機車,致李韋成人車倒地,因而受有創傷性主動脈剝離、左肘尺骨開放性骨折並脫臼、右踝骨折併脫臼、左足第一趾脫臼及肝臟裂傷等傷害,機車則滑行至對向車道,由 李瑞達 駕駛之車號000-0000號營業小貨車車頭下方。
二、案經李韋成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被告於上揭時、地,駕車與告訴人發生擦撞,告訴人因之倒地受傷,除為被告坦承不諱外,就其違規逆向行駛等情,亦據證人李瑞達證述明確,並有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調查報告表(一)(二)及現場及行車紀錄器光碟暨拍攝內容照片附卷可稽,又告訴人因本件車禍受傷,並有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在卷可憑。
二、按駕駛人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7條第1項第2款訂有明文,此為被告應注意之事項,查此次車禍發生時,天候、視距良好,路面為市區乾燥柏油道路、並無缺陷或障礙物,有前開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各項記載足供參考,依當時情形應顯無不能注意之情事,詎被告竟疏未注意,因而肇事,其就車禍之發生為有過失至明,其過失行為與告訴人之受傷間又有相當因果關係,其犯嫌堪以認定。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至告訴意旨雖認被告涉犯刑法過失重傷害,然經函詢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告訴人之傷勢是否構成刑法重傷害,經該院函覆建議告訴人繼續接受治療,暫無法判定告訴人之傷勢是否達重傷害程度,有該院109年5月14日長庚院林字第1090550518號函在卷可稽,是無從認定被告係構成刑法重傷害之罪責,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9年7月29日
檢察官洪松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