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司催字第212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司催字第21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08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催字第2126號聲請人豐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世煌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正確之發票人中美嘉吉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稱(「 舒振宏 」或「 蘇振宏 」?)。
二、若發票人中美嘉吉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為蘇振宏,請提出正確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正本。
中華民國102年11月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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