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239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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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23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0月2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239號聲請人 余秀瑩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3年10月20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民國103年度司催字第15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3年9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10月2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王佳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4日
書記官林兆嘉┌──────────────────────────────────────────────────┐│附表:股票103年度除字第23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中美矽晶製品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