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司票字第585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0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票字第5854號聲請人郭玉盞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楊福全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提示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12月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王幸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司票字第585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0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票字第5854號聲請人郭玉盞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楊福全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提示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12月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王幸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