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司票字第38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2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票字第3853號聲請人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玉樹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首帝有限公司、 陳竹幸 、 賴岳 豐、陳志成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之姓名為賴岳「豐」或賴岳「豊」?並提出其最新戶籍謄本正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