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建簡上字第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建簡上字第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08日

裁判案由: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建簡上字第8號上訴人乙○○
之3被上訴人康博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96年11月6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23法庭行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96年10月8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陳文正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再抗告中華民國96年10月8日
書記官黃菀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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