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42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易字第4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易字第422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東明
鄭勝紘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105年1月20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刑事第八法庭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黃宗揚
法官黃右萱法官林青怡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
書記官賴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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