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58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58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582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峻豪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已辯論終結,茲因認為尚有應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2年8月27日15時45分在本院刑事第三法庭開庭審理,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7月29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黃姿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7月29日
書記官張巧筠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