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簡易庭103年度湖簡字第55號民事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訴訟判決
                  103年度湖簡字第55號
原   告 高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本清
訴訟代理人  楊山池 律師
被   告  翔禾鑫 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麗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103年2月25日言詞
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柒佰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
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柒萬零叁佰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要領
一、按簡易訴訟之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
,但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
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255條第1項但書第3款定有明文。經
查,原告於起訴時原聲明第一項係請求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嗣具狀 表示變更聲明第一項為請求按年息6%計算之利息,
核屬擴張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揆諸前開規定,尚無不合,
應予准許。
二、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查無民事訴
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事,應准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
論而為判決。
三、原告主張執有由被告翔禾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簽發,受款人
為原告、面額共計新臺幣(下同)700萬元之支票13紙(各
該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付款人、提示日詳如附表),
詎屆期經提示因存款不足遭退票,爰依法訴請被告給付上開
票款,及自102年12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計算利
息之事實,業據提出相符之支票及退票理由單為證,被告經
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
陳述,應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
四、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票據上之簽名,
得以蓋章代之;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執票
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
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釐計算。票據法第5條第1
項、第6條、第126條、第133條分別規定甚明,從而,原告
依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700萬元,及自102年12月19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
許。
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第6款訴訟適用簡易程
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職權確定訴訟費用額為
70,300元(第一審裁判費),應由被告負擔。
中華民國103年3月11日
內湖簡易庭法官張國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應
記載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
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3年3月11日
書記官簡吟倫
附表:
┌──┬─────┬─────┬─────┬───┬────┐
│編號│支票號碼│發票日│票面金額│付款人│提示日│
│││(民國)│(新臺幣)││(民國)│
├──┼─────┼─────┼─────┼───┼────┤
│1│AA0000000│102.12.5│50萬元│臺灣中│102.12.9│
├──┼─────┼─────┼─────┤小企業├────┤
│2│AA0000000│102.12.5│50萬元│銀行基│102.12.9│
├──┼─────┼─────┼─────┤隆分行├────┤
│3│AA0000000│102.12.5│50萬元││102.12.9│
├──┼─────┼─────┼─────┤├────┤
│4│AA0000000│102.12.5│50萬元││102.12.9│
├──┼─────┼─────┼─────┤├────┤
│5│AA0000000│102.12.5│50萬元││102.12.9│
├──┼─────┼─────┼─────┤├────┤
│6│AA0000000│102.11.30│50萬元││102.12.2│
├──┼─────┼─────┼─────┤├────┤
│7│AA0000000│102.11.30│50萬元││102.12.2│
├──┼─────┼─────┼─────┤├────┤
│8│AA0000000│102.11.30│50萬元││102.12.2│
├──┼─────┼─────┼─────┤├────┤
│9│AA0000000│102.11.30│50萬元││102.12.2│
├──┼─────┼─────┼─────┤├────┤
│10│AA0000000│102.11.30│100萬元││102.12.2│
├──┼─────┼─────┼─────┤├────┤
│11│AA0000000│102.11.30│100萬元││102.12.2│
├──┼─────┼─────┼─────┤├────┤
│12│AA0000000│102.12.5│25萬元││102.12.9│
├──┼─────┼─────┼─────┤├────┤
│13│AA0000000│102.12.5│25萬元││102.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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