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易字第1286號刑事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易字第1286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胡祖源

上列被告因侮辱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20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本件起訴意旨大略如附表一所示。

二、本件應為不受理判決:

 ㈠依刑事訴訟法303條第3款、第30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㈡本件被告被訴罪名,依刑法第314條之規定,須告訴乃論。

 ㈢告訴人已表示撤回告訴,有卷附附表二所示資料為證。

 ㈣本件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判決。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4 日

         刑事第十九庭 法 官 林述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鄭羽恩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6  日

                   

附表一:

起訴之犯罪事實

被告被訴罪名

被告胡祖源與告訴人 王志豪 均為新加坡商競舞電競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所經營之「英雄聯盟」線上遊戲玩家,因對戰遊戲結束後,胡祖源對王志豪有所不滿,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於民國112年4月10日1時27分許,在其位於桃園市之居所(地址詳卷),以電腦網路連線設備連結網際網路,使用暱稱「阿卡神」登入「Twitch」電玩遊戲影片串流媒體平台,嗣在王志豪以帳號「haodizzy」、暱稱「 豪豪 好低級」向不特定觀眾進行之遊戲實況直播中,對王志豪留言辱罵:「低能兒」、「垃圾該下去吃屎」、「你他媽腦殘智障」、「去你媽智障」等語,足以貶損王志豪之名譽及社會評價。

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

附表二:

編號

資料名稱

備註

1

本院訊問筆錄

無。

2

刑事撤回告訴狀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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