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中簡字第2513號
原 告 黃瑞堂
被 告 李柏儀
被 告 台中上豪汽車仲介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健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四
時二十分,在本庭第三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1月12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鍾啟煒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1月12日
書記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中簡字第2513號
原 告 黃瑞堂
被 告 李柏儀
被 告 台中上豪汽車仲介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健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四
時二十分,在本庭第三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1月12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鍾啟煒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1月12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