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建字第11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履約爭議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建字第115號原告友仁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黃初 訴訟代理人 劉雅洳 律師複代理人 杜孟真 律師被告經濟部水利署法定代理人 楊偉甫 訴訟代理人吳金水複代理人 陳中山
駱忠誠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0年8月4日言詞辯論終結,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9月26日上午9時35分,在本院第24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添喜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