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彰小字第265號
上 訴 人 張進吉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間請求清償
借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0年8月23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
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42,336元,應徵
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1,5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
法第436條之32第2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
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6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羅秀緞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6 日
書記官 吳政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