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簡上字第289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簡上字第2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2月25日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簡上字第二八九號
上訴人甲○○被上訴人雄師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台南簡易庭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所為第一審判決(九十年度南簡字第九六二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李杭倫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審判長法官吳森豐~B法官李東柏~B法官李杭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