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21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1月08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21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林照勛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1年度執字第435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林照勛所犯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林照勛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先後經本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
1項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按依刑法第53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又因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144號可資參照。
三、查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分別經本院以101年度訴字第274號及101年度易字第728號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詳如附表所示),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形式上審核聲請人所附相關事證,認符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之要件,爰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罪,雖為得易科罰金之罪,惟經與如附表編號1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定其應執行刑後,依前揭說明,已不得易科罰金,自無庸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1月8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葉南君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華民國102年1月8日
書記官高文靜附表:
┌────────┬──────────┬──────────┬──────────┐│編號│1│2│(以下空白)│├────────┼──────────┼──────────┼──────────┤││││││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00年11月17日│101月4月23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1年度毒偵│嘉義地檢101年度毒偵│││年度案號│字第607號│字第1443號│││││││├───┬────┼──────────┼──────────┼──────────┤││││││││法院│嘉義地方法院│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274號│101年度易字第728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1年5月25日│101年11月23日││├───┼────┼──────────┼──────────┼──────────┤││││││││法院│嘉義地方法院│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274號│101年度易字第728號│││判決││││││├────┼──────────┼──────────┼──────────┤││判決│101年6月14日│101年12月10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是│││之案件││││├────────┼──────────┼──────────┼──────────┤│備註│嘉義地檢101年度執字│嘉義地檢101年度執字││││第2083號│第4354號││└────────┴──────────┴──────────┴──────────┘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