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5年度民營訴字第1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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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5年民營訴字第1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營業秘密排除侵害等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民營訴字第12號原告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非艱 訴訟代理人 李宗德 律師複代理人 劉昱劭 律師
莊薇馨 律師訴訟代理人 陳佩貞 律師
蔡毓貞 律師複代理人 賴建樺 律師
許芸瑋 律師被告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洪成全 被告易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萬文財 被告 黃嘉能
李宛霞 黃梅雪 林建一 陳嵩州 夏志雄 蔡宗昇 王志宏 楊孝武 施閔強 蔡金保 張展嘉 許勝華 伍世宏 李婉寧 劉尚根 上列十八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洪郁棻 律師
王吟吏 律師 黃福雄 律師複代理人 吳霈桓 律師本件加派技術審查官朱浩筠依民國110年12月8日修正公布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智慧財產第一庭
法官陳端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書記官鄭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