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聲字第31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1月17日
裁判案由: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聲字第3144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褚家銘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聲字第242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犯詐欺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其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定有明文。考其立法意旨,除在於緩和多數刑罰合併執行所造成之苛酷外,更避免責任非難之重複,蓋刑罰之科處,不僅在於懲罰犯罪行為,更重在矯治犯罪行為人、提升其規範意識,及回復社會對於法律規範之信賴,是應併合處罰之複數刑罰倘一律合併執行,將造成責任非難之效果重複滿足、邊際效應遞減之不當效果,甚至有違責任主義,故採行加重單一刑主義,以期責罰相當。是法院就應併合處罰之數個刑罰宣告定其應執行刑時,不僅應遵守上開所定「以宣告各刑中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30年」之外部界限,更應受不得明顯違反公平正義、法律秩序理念及目的之規範。具體而言,於併合處罰,其執行刑之酌定,應視行為人所犯數罪之犯罪類型而定,即倘行為人所犯數罪屬相同之犯罪類型者(如複數竊盜、施用或販賣毒品等),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較高,自應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然行為人所犯數罪雖屬相同之犯罪類型,但所侵犯者為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回復性之個人法益(如殺人、妨害性自主),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則較低,而可酌定較高之應執行刑;另行為人所犯數罪非惟犯罪類型,且其行為態樣、手段、動機均相似者,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更高,更應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反之,行為人所犯數罪各屬不同之犯罪類型者,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最低,當可酌定較高之應執行刑。至個別犯罪之犯罪情節或對於社會之影響、行為人之品性、智識、生活狀況或前科情形等,除前述用以判斷各個犯罪之犯罪類型、法益侵害種類、犯罪行為態樣、手段、動機是否相同、相似,以避免責任非難過度重複者外,乃個別犯罪量處刑罰時即已斟酌在內,要非定應執行刑時所應再行斟酌者。
三、經查,受刑人犯如附表所示20罪,經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且該20罪均於附表編號1裁判確定前所犯,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該等判決書各1份附卷可憑。又附表編號1至6、8至20所示之罪所處之刑雖不得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附表編號7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則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惟受刑人既於執行中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受刑人出具之定刑聲請切結書1份在卷可稽,是檢察官聲請就上開各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於法即無不合,應予准許。至聲請書附表編號7至13、16、20「罪名」欄所示罪名均誤載「洗錢防制法」;附表編號15「犯罪日期」欄所示犯罪日期則誤載為「109年7月31日前某日」,爰更正如各該欄位所示。
四、附表所示20罪均係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既遂、未遂),其犯罪之動機、目的、類型、行為態樣及手段相仿,所侵害者復均非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回復性之個人法益,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較高,應可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另審酌附表編號1至19所示19罪業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1535號裁定時審酌上情,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4年8月,爰再就上揭20罪為整體之非難評價,並參酌受刑人之意見(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聲字第2429號卷所附定刑聲請切結書)後,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7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郭峻豪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方志淵中華民國112年11月21日【附表】
編號123罪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1月犯罪日期109年8月5日109年7月29日109年8月4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43772號新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44330號、110年度偵緝字第650號新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44330號、110年度偵緝字第65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68號110年度審訴字第646號110年度審訴字第646號判決日期110年6月24日110年8月19日110年8月19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68號110年度審訴字第646號110年度審訴字第646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12月9日110年12月9日得否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
編號456罪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3月犯罪日期109年7月27日109年7月27日109年7月29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4089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4089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4089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16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16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16號判決日期111年4月18日111年4月18日111年4月18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16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16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16號判決確定日期111年6月1日111年6月1日111年6月1日得否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
編號789罪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9年9月14日109年8月19日109年8月19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024號、110年度偵緝字第519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2193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2193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10年度訴字第678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判決日期111年5月24日111年7月28日111年7月28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10年度訴字第678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判決確定日期111年6月27日111年8月26日111年8月26日得否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得易服社會勞動)否否
編號101112罪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6月犯罪日期109年8月19日109年8月19日109年8月20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2193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2193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2193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判決日期111年7月28日111年7月28日111年7月28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判決確定日期111年8月26日111年8月26日111年8月26日得否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
編號131415罪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犯罪日期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109年7月3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2193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2193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459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111年度上訴字第2006號判決日期111年7月28日111年7月28日111年8月4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111年度上訴字第1916號111年度上訴字第2006號判決確定日期111年8月26日111年8月26日111年9月13日得否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
編號161718罪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5月有期徒刑1年5月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9年6月底至同年7月初某日109年7月22日109年7月13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少連偵字第207號、111年度偵字第20498號、第20499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少連偵字第207號、111年度偵字第20498號、第20499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少連偵字第207號、111年度偵字第20498號、第20499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446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446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446號判決日期111年10月6日111年10月6日111年10月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446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446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446號判決確定日期111年11月17日111年11月17日111年11月17日得否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
編號192021罪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本欄空白)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8月(本欄空白)犯罪日期109年7月27日109年8月3日(本欄空白)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8244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3271號、111年度偵字第35579號(本欄空白)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本欄空白)案號111年度審金訴字第331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767號(本欄空白)判決日期112年2月10日112年6月8日(本欄空白)確定判決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本欄空白)案號111年度審金訴字第331號111年度金訴字第1767號(本欄空白)判決確定日期112年3月22日112年7月19日(本欄空白)得否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本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