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2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294號原告 潘陳釗 被告 周政偉
李培維
莊力宇
(現因另案於法務部○○○○○○○○羈押中)上列被告等因竊盜案件(113年度易字第260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劉桂金
法官姜晴文法官石蕙慈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
書記官楊翔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