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7年度雄小調字第931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甲○○
  相 對 人  祝順 通運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方雨順
  相 對 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小調字第931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
國97年9月29日上午9時3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
調解室一(3樓)調解爭議:
  法 官 許勻睿
  書記官 王楨珍
朗讀案由:
聲請人 甲○○ 到
相對人代理人方雨順到
相對人 乙○○ 到
調解委員  陳宏嶧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陳宏嶧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整。給付方式:
  於民國97年9月29日當場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29  日
           聲 請 人   甲○○
           相對人法定代理人方雨順
           相 對 人   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 記 官   王楨珍
           法   官   許勻睿
以上正本係由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29  日
           書 記 官   王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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