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99年度民專訴字第2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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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智慧財產法院99年民專訴字第2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06日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民專訴字第22號原告美商凱史東築牆系統公司法定代理人 羅伯特 ‧麥當勞訴訟代理人 桂齊恆 律師
謝智硯 律師 廖正多 律師被告路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兼上法定代理人 楊克裕 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仲立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10月6日16時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9年9月6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法官林欣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9月6日
書記官周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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