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司促字第176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促字第17692號債權人凱格蘭廣告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偉銘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劉錦宏 即 劉錦輝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本件債務人為何。
㈡釋明請求金額之計算方式及確認劉錦宏現仍任職於珊妮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年6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0年6月10日
書記官吳美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