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30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2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303號聲請人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游家順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130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4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5月23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曹宗鼎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5月23日
書記官林怡君┌───────────────────────────────────────────────────┐│股票附表:105年度除字第303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90-NI00001至90-NI00345││345│1725│游家順│││││││0││├──┼───────────────┼──────────────┼────┼───┼────┼───┤│0002│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90-NI00346至90-NI00421││76│3800│游舒溶│├──┼───────────────┼──────────────┼────┼───┼────┼───┤│0003│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90-NI00422至90-NI00441││20│1000│游庚霖│├──┼───────────────┼──────────────┼────┼───┼────┼───┤│0004│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90-NI00477至90-NI00490││14│700│游顓蔓│├──┼───────────────┼──────────────┼────┼───┼────┼───┤│0005│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90-NI00442至90-NI00476││35│1750│ 游舒瑜 │├──┼───────────────┼──────────────┼────┼───┼────┼───┤│0006│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90-NI00491至90-NI00500││10│500│游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