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73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1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主文甲○○連續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月。又連續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殘留微量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塑膠袋陸個沒收銷燬之,紙片壹張、錫箔紙壹張,均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殘留微量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塑膠袋陸個沒收銷燬之,紙片壹張、錫箔紙壹張,均沒收。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73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1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主文甲○○連續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月。又連續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殘留微量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塑膠袋陸個沒收銷燬之,紙片壹張、錫箔紙壹張,均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殘留微量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塑膠袋陸個沒收銷燬之,紙片壹張、錫箔紙壹張,均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