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45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45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459號聲請人 張心慈 (即 張俊夫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193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1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3月26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靜茹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2年3月26日
書記官詹雪娥┌─────────────────────────────┐│附表:102年度除字第45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3-NX-000000-0│1│81│├──┼──────────┼────────┼───┼──┤│0002│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3-NX-000000-0│1│163│├──┼──────────┼────────┼───┼──┤│0003│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1│632│├──┼──────────┼────────┼───┼──┤│0004│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1│695│├──┼──────────┼────────┼───┼──┤│0005│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1│764│├──┼──────────┼────────┼───┼──┤│0006│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000000│1│1│├──┼──────────┼────────┼───┼──┤│0007│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000000│1│1│├──┼──────────┼────────┼───┼──┤│0008│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000000│1│1│├──┼──────────┼────────┼───┼──┤│0009│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000000│1│1│├──┼──────────┼────────┼───┼──┤│0010│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000000│1│1│├──┼──────────┼────────┼───┼──┤│0011│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000000│1│1│├──┼──────────┼────────┼───┼──┤│0012│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灣)905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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