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8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聲字第8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更換檢查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聲字第82號聲請人 夏錫中 相對人楊海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啟鴻 上列聲請人聲請更換檢查人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而本件屬非因財產權關係而聲請,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應徵收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規定,請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鄭峻明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
書記官王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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