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附民字第70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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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附民字第7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02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08年度附民字第595號第704號附民原告 曹碧霞
曾泛洲 附民被告 黃文明 (年籍資料詳卷)上列被告因背信案件(民國108年度易字第891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3月2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呂世文
法官陳華媚法官陳郁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宜伶中華民國112年3月6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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