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2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森林法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四四號
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森林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林燦都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建分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2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森林法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四四號
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森林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林燦都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建分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