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5年上訴字第40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1月24日
裁判案由:強盜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上訴字第4048號上訴人即被告乙○○選任辯護人 許世正 律師上訴人即被告甲○○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丙○○上列上訴人因強盜等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5年7月24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月24日
刑事第7庭審判長法官陳正雄
法官許錦印法官許宗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鎮鑫中華民國9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