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62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13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625號原告即反訴被告甲○○原告丙○○前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涂禎和 律師被告即反訴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鄭嘉慧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周紹武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
書記官陳美萍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62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13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625號原告即反訴被告甲○○原告丙○○前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涂禎和 律師被告即反訴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鄭嘉慧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周紹武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
書記官陳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