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922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9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922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鄭學鍵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103年8月22日上午10時10分許,在本院遠距視訊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3年7月29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許嘉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7月29日
書記官蕭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