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83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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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83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1月02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834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韋諺義務辯護人蔣美龍律師上列被告因殺人未遂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1月2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曾淑娟
法官游涵歆法官施吟蒨上開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林蔚然中華民國10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