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429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42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3月2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429號聲請人 蔡豐隆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年度司催字第197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1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3月27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曾益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3月27日
書記官王人俊┌───────────────────────────────────────────────────┐│附表:103年度除字第42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1│254││├──┼───────────────┼──────────────┼────┼───┼────┼───┤│0002│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38││├──┼───────────────┼──────────────┼────┼───┼────┼───┤│0003│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1│58││├──┼───────────────┼──────────────┼────┼───┼────┼───┤│0004│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1│70││├──┼───────────────┼──────────────┼────┼───┼────┼───┤│0005│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1│92││└──┴───────────────┴──────────────┴────┴───┴────┴───┘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