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易字第24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上易字第2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4月26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上易字第240號上訴人即被告 葉家亨 選任辯護人 楊東鎮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侵占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易字第577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4月26日
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官黃斯偉
法官程克琳法官黎惠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莊宜諳中華民國11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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