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4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6月24日
裁判案由:強盜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四七二號
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指定辯護人乙○○律師右列被告因強盜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六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4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6月24日
裁判案由:強盜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四七二號
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指定辯護人乙○○律師右列被告因強盜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六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