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109號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簡字第109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傳染病防治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110年度簡字第109號原告 趙宗裕 上列原告因與被告臺中市政府交通局間傳染病防治法事件,提起行政訴訟,原告起訴雖據繳納裁判費,惟查本件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項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下同)2,000元,原告僅繳納300元,尚欠1,700元未繳納,茲限原告於收受本件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4日
行政訴訟庭法官吳俊螢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4日
書記官簡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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