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6年重附民上字第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1月0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重附民上字第20號上訴人 何廸陽
葉聖中 被上訴人 林如意 (原名 林麗英 )上列被告因民國106年度上易字第2294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楊力進
法官蘇揚旭法官沈君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彭于瑛中華民國10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