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224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1224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21日裁判案由:確認通行權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1224號原告 李源貿 訴訟代理人 周村來 律師 周元培 律師 洪郁婷 律師被告 蔡明發 訴訟代理人 柳聰賢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民事第二庭法官周佳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書記官顏宗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