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224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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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122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確認通行權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1224號原告 李源貿 訴訟代理人 周村來 律師
周元培 律師 洪郁婷 律師被告 蔡明發 訴訟代理人 柳聰賢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周佳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
書記官顏宗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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