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27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29日
裁判案由:確認停車位專用使用權不存在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2790號原告中港綠邸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楊秋貴 訴訟代理人 王世勳 律師被告 嚴品麗 訴訟代理人 嚴公霸 被告 林金蓮 訴訟代理人 劉進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停車位專用使用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2年7月1日下午3時50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2年5月2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戴博誠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5月29日
書記官王麗麗